關于舉辦我市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繼續教育培訓班的通知
發表日期:2012-04-20 文章編輯: 瀏覽次數:3989
關于舉辦我市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
繼續教育培訓班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我省小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及明確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任職條件的通知》(粵建市〔2010〕26號)精神,根據廣東省建筑業協會《廣東省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繼續教育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應會員單位的要求,經請示省建筑業協會同意,東莞市建筑業協會培訓中心擬于5月中旬舉辦“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繼續教育培訓班”,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申請參加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專業技術繼續教育培訓考核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原已取得地級以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三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者;
2、原已取得地級以上市有資格培訓機構頒發的《三級項目經理培訓合格證》者;
3、原已取得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未考取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在地級以上市有備案者。
二、培訓內容:
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繼續教育培訓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共科目為:《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相關法規知識》;
專業科目為:建筑工程、公路與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機電工程、園林工程等五個專業。
三、培訓方式、時間及地點 :
培訓采取集中授課方式,共60學時。參加繼續教育培訓考核合格者,由廣東省建筑業協會發放《廣東省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繼續教育培訓合格證》。證書編號實行全省統一編號管理,由廣東省建筑業協會按照《廣東省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繼續教育培訓考核證書管理規定》進行統一制作、統一發放、統一管理。
擬定于5月中旬,在東莞市旗峰路98號福民廣場17樓協會培訓中心培訓教室上課。
四、收費標準:800元/人(含培訓教材費、培訓費和辦證費)。
五、提交資料 :
申請參加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專業技術繼續教育培訓考核的人員,應提交下列申請資料:
1、《廣東省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繼續教育培訓考核報名表》一式二份(附件1);
2、《廣東省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專業技術繼續教育培訓考核申請表》一式二份(附件2);
3、《項目經理資質證書》,《項目經理培訓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
5、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三張;
6、專業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各一份;
7、健康證明;
8、近三年工作業績證明。
參培人員報名時請填寫《廣東省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繼續教育培訓考核報名表》(附件1),連同資料在報名時一并提交我會。
六、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止。
2、報名地點:東莞市建筑業協會培訓中心(東莞市旗峰路98號17樓)。
聯系人:路蘇予 孔麗芬 聯系電話:22658001 13711963953
附件:
東莞市建筑業協會 2012年4月18日 |